以“老子”自居,是否算作寻衅滋事?
瑞安市律师网
2025-04-22
以“老子”自居若伴挑衅行为,可视为寻衅滋事。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则属此范畴。若不及时处理,可能导致事态升级,影响社会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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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算寻衅滋事。处理方式:1.轻微情节,口头警告并教育;2.情节较重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3.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,并责令其公开道歉,消除不良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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